近日,苹果公司更新了其“复古与停产产品”名单,正式将2012年发布的iphone 5以及2011年推出的8gb版iphone 4归入“停产产品”类别。依据苹果官方标准,一款设备在停售满五年后被划为“复古产品”,停售达七年则升级为“停产产品”。此次调整意味着这两款标志性机型已全面退出苹果官方支持体系。

作为苹果首款搭载Lightning接口的智能手机,iPhone 5于2012年9月亮相,随后在2013年随着iPhone 5s和iPhone 5c的发布而终止生产。该机首次配备4英寸视网膜显示屏,采用玻璃与铝合金一体成型机身,并率先支持LTE高速网络;其革命性的Lightning接口取代了服役多年的30针Dock接口,自此成为后续所有iPhone的标准配置。
早在2018年,iPhone 5便已被列入“复古产品”清单,当时苹果仅在库存零部件允许的前提下提供受限维修服务。而此次升级为“停产产品”后,苹果将彻底停止供应相关维修配件,全球范围内的Apple Store零售店及授权服务提供商原则上不再接受任何维修申请。
同批被列为停产产品的还有2011年10月发布的8GB版iPhone 4。该版本是iPhone 4的精简容量型号,于2013年结束销售。需特别指出的是,尽管这两款设备早已退出美国等成熟市场,但曾以入门级机型身份继续在部分新兴市场销售多年。本次停产认定,标志着它们在全球所有地区均不再享有任何形式的官方技术支援或售后保障。
苹果针对复古与停产设备所制定的政策,直接关系到用户的售后服务权益。按照现行规则,“复古产品”的维修服务依赖于剩余零部件库存状况,而一旦被列为“停产产品”,即代表完全丧失获得官方维修资格的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