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同时满足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60日内完成失业登记并表达求职意愿三项条件,再备齐身份证、离职证明等材料,通过“掌上12333”APP、电子社保卡或线下窗口申请,5个工作日内审核,次月15日前发放待遇。

如果您失业后希望领取失业保险金,但不清楚从何入手,则需确认是否满足法定申领条件并完成规范操作流程。以下是具体实施步骤:
一、确认三项核心申领条件
领取失业金必须同时满足三个硬性条件,缺一不可。任何一项不达标,系统将自动拒绝申请。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补缴年限不计入有效缴费时间。
2、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主动辞职、个人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均不符合该条件。
3、已在参保地完成失业登记,并明确表达求职意愿;登记须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完成。
二、准备齐全申领材料
材料不全将导致初审不通过,需重新提交,延误待遇发放。请提前核对原件与复印件有效性。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2、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证明中须注明离职原因为“非因本人意愿”。
3、《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可在当地社保官网下载或现场领取。
4、就业失业登记凭证(仅线上办理需提供)。
5、如失业前在最后参保单位缴费时长≤6个月,还需补充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支付流水等劳动关系存续证明。
三、选择任一申领渠道提交申请
申领渠道分为线上与线下两类,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申请人可按便利性自主选择。
1、线上申领:登录“掌上12333”APP,完成实名认证后,进入“服务—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失业保险金申领”模块,按提示上传材料并提交。
2、线上申领: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搜索“电子社保卡”,进入小程序,点击“失业保险金申领”,绑定身份信息后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材料。
3、线下申领:携带全部材料,在工作日前往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或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通办窗口,现场填写《失业保险金申请表》并提交审核。
4、线下申领:部分城市支持“全市通办”,例如佛山市内各区镇街政务服务中心均可受理,无需返回最后参保地。
四、等待审核与待遇发放
审核环节由社保经办机构后台完成,申请人无需到场,但需确保所留银行账户为本人名下且状态正常。
1、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启动审核流程,标准时限为5个工作日;部分地区承诺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2、审核通过后,失业金自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发;首次发放于次月15日前到账。
3、待遇发放期间,失业保险基金同步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无需另行缴费即可享受医保待遇。
4、若审核未通过,系统将通过短信或APP消息告知具体原因,申请人可按提示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