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减分以驾驶证初次领证日为起点的12个月记分周期为唯一基准,清分日即周期截止日24时,减免分仅限当期且不超过6分,增驾换证不改变周期起始日,系统清分存在T+1延迟属正常现象。

如果您在使用“交管12123”APP参与学法减分,但对减分可生效的时间范围和清分日期之间的对应关系存在疑惑,则可能是由于未准确理解学法减分所依附的记分周期起止逻辑。以下是厘清该关系的具体说明:
一、学法减分以驾驶证记分周期为唯一计算基准
学法减分并非独立设定周期,而是完全绑定机动车驾驶人的法定记分周期。该周期自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零时起算,持续满12个月,至次年同一日期前一日24时终止。例如,初次领证日期为2021年8月12日,则当前记分周期为2025年8月12日零时至2026年8月11日24时;在此周期内完成的学习与考试,所减免的分数仅计入该周期内。
1、打开“交管12123”APP,点击首页【学法减分】入口。
2、系统自动识别并显示当前所处的记分周期起止时间,格式为“XXXX年X月X日00:00至XXXX年X月X日24:00”。
3、若页面未显示周期信息,可进入【我的】→【驾驶证】页,核对“初次领证日期”以手动推算。
二、清分日期即记分周期截止日,非自然年1月1日
清分是记分周期结束后的自动处理动作,不是人为设定或平台干预的结果。系统在周期截止日24时整执行清分操作,前提是驾驶人已缴清该周期内所有交通违法罚款。若存在未缴罚款,记分将不被清零,且不可启动新周期的学法减分申请。
1、登录“交管12123”APP,进入【违法处理】→【罚款缴纳】,确认全部待缴罚款状态为“已缴纳”。
2、返回【我的】→【电子驾驶证】,查看底部“记分情况”栏中“最近清分日期”是否与初次领证日期对应年份递延后一致。
3、如发现“最近清分日期”滞后于应有日期,立即核查是否存在逾期未缴罚款或系统延迟同步情形。
三、学法减分次数与分值受限于当前周期剩余可用额度
一个记分周期内最多可通过学法减分减免6分,但该额度不可跨周期累计,也不因提前完成学习而提前释放下一周期额度。每次成功减免1分的前提是:已完成30分钟有效学习(单次≥5分钟)、通过随机20题考试(正确率≥90%),且该次减免发生在当前周期截止日之前。
1、在【学法减分】页面点击【申请学法减分】,系统实时校验当前周期内已减免分数。
2、若显示“本周期已减免X分,还可减免Y分”,其中Y=6−X,且Y≥1方可继续申请。
3、若显示“本周期已减免6分”,则当期无法再次申请,须等待新周期开始后重新计数。
四、增驾、补证、换证不影响原始记分周期起始日
无论驾驶人是否办理过增驾、遗失补证或期满换证,记分周期起始日始终以初次领取驾驶证的日期为准,不会因证件更新而重置。因此,学法减分的可用窗口、清分触发时间均维持不变。
1、在“交管12123”APP【我的】→【驾驶证】页,查看“初次领证日期”字段,该字段不可编辑且具法律效力。
2、对比历史换证记录中的“有效起始日期”,确认其晚于初次领证日期,但清分仍按后者推算。
3、如持有A类或B类驾驶证且周期内有记分,还需注意:审验教育截止日为周期结束后30日内,与学法减分申请互不替代。
五、系统显示周期与实际清分存在T+1延迟时的应对方式
部分用户反映APP端“记分周期”显示时间比实际清分操作晚1日,系因公安交管后台清分任务集中于周期截止日24时后批量执行,数据同步存在短暂延迟。此属正常技术现象,并非周期计算错误。
1、周期截止日当日24时后,勿立即刷新APP查看清分结果,建议次日9时后查验。
2、若次日仍未更新,进入【服务中心】→【在线客服】,输入关键词“清分延迟”,获取自动推送的周期校验指引。
3、如人工客服确认存在异常,需提供身份证号、驾驶证号及截图凭证,由省级交管平台后台强制同步周期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