括号()优先级最高,其次是属性访问.,然后是指数运算;()是语法结构而非运算符,强制改变求值顺序;.左结合且优先级(15)高于(14);唯一右结合,故abc等价于a(b**c)。

Python 中 **、() 和 . 谁优先级最高?
括号 () 优先级最高,其次是属性访问 .,然后才是指数运算 **。这不是凭记忆猜的——Python 官方文档明确将 ()(分组和调用)归为“绑定操作符”(binding operator),不参与常规运算符优先级表排序;它本质是语法结构,强制改变求值顺序,天然高于所有运算符。
为什么 a.b ** c 等价于 (a.b) ** c 而不是 a.(b ** c)?
因为属性访问 . 是左结合的原子操作,且优先级(15)高于指数 **(14)。Python 解析器会先完成整个 a.b(取对象 a 的属性 b),再对结果做 ** c 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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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 ** c→ 先取a.b,再幂运算 -
a[b] ** c同理:先下标取值,再幂运算 -
f() ** c:先调用f(),再对返回值做幂 - 但
a.b.c ** d是((a.b).c) ** d,不是a.b.(c ** d)——.不支持右操作数为表达式
** 的右结合性怎么影响实际写法?
** 是唯一右结合的双目运算符。这意味着 a ** b ** c 等价于 a ** (b ** c),而不是 (a ** b) ** c。这点极易出错,尤其在链式幂运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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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 ** 2→2 ** (3 ** 2)→2 ** 9→512,不是8 ** 2 = 64 - 若想强制左结合,必须显式加括号:
(2 ** 3) ** 2 - 混合使用时,
-a ** b是-(a ** b)(负号优先级低于**),不是(-a) ** b;要后者必须写(-a) ** b
容易被忽略的解析陷阱
括号 () 表面简单,但角色多样:分组、函数调用、元组字面量、生成器表达式等。不同语境下,它“屏蔽”的范围不同,直接影响 . 和 ** 的作用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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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和a.b.c等价,但(a.b ** c).d明确表示先幂后取属性;没括号则按默认优先级走 -
f().x ** 2:先调用f(),再取返回对象的x属性,再平方 -
f(x ** 2):先算x ** 2,再作为参数传给f - 最隐蔽的是元组:
a, b ** c→(a, (b ** c)),因为逗号创建元组的优先级极低(低于**)
真正麻烦的从来不是记表格,而是括号该加在哪一层——得看你想让哪个子表达式先被完整求值,再参与后续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