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代至秦汉一尺约15.78–23.4厘米,魏晋至隋唐升至24.2–30.7厘米,宋元明清达31.1–35.55厘米,现代市尺固定为33.333…厘米。

一、商代至秦汉时期的一尺长度
这一阶段的尺制以人体自然尺度为基准,经青铜器、骨尺、铜尺等实物测量验证,数值相对稳定但整体偏短。其长度变化反映早期度量衡尚未全国统一的特点。
1、商代骨尺实测长度在15.78–16.95厘米之间,河南安阳出土骨尺为典型代表;
2、东周(含战国)铜尺多见于洛阳金村墓葬及“商鞅量尺”,实测平均约23.1厘米,邹忌身高“八尺”据此推算约为1.84米;
3、秦代推行“书同文、车同轨、度同制”,沿用战国秦尺,一尺仍为23.1厘米;
4、西汉铜尺出土逾8支,实测范围23.0–23.6厘米,均值23.2厘米;新莽尺综合考证为23.1厘米;
5、东汉尺出土超40支,材质多样,长度集中于23.0–24.0厘米,均值23.4厘米。
二、魏晋南北朝至隋唐的一尺演变
此期政权更迭频繁,南北方尺制分化明显,北朝因军事扩张与工程需要逐步加长尺度,南朝则相对保守,形成“南短北长”格局。
1、三国时期尺长升至24.2厘米;
2、南朝尺据《十五等尺》及实物佐证,约为24.5–25.8厘米;
3、北魏尺出现分等现象,后尺达30.9厘米,显著长于同期南朝;
4、隋代统一后采用南朝后期增长后的尺度,一尺约29.6厘米;
5、唐代尺制稳定,拨镂牙尺与刻花铜尺实物显示主流为30.7厘米,另有大尺达36厘米用于特殊场合。
三、宋元明清时期的一尺定型
宋代起官府设专司掌造度量衡,尺长持续缓慢增长,至明清形成营造、裁衣、量地等多尺并行制度,体现专业分工细化。
1、宋代三司布帛尺实测为31.68厘米,较唐尺再增近1厘米;
2、元代沿袭宋尺,未见显著变动;
3、明代营造尺为31.1厘米,裁衣尺达34厘米;
4、清代营造尺为32厘米,裁衣尺进一步增至35.55厘米;
5、清末民初过渡阶段,官方逐步采纳公制,但民间仍混用旧尺。
四、现代市尺与古代尺的本质区别
现代“市尺”是1929年《度量衡法》确立的法定单位,属人为定义的十进制体系,与古代依人体或器物实物校准的自然尺度无承继关系。
1、现行1市尺严格等于1/3米=33.333…厘米,由国际米原器反推定义;
2、古代所有“尺”均为实物标准器,如商代骨尺、汉代铜尺、唐代牙尺,须定期校验且存在地域与时代误差;
3、古代1尺=10寸,但“寸”的长度随尺而变,如商代1寸≈1.7厘米,清代裁衣尺1寸≈3.56厘米;
4、现代1寸=1/10尺=3.333…厘米,完全固定,不随用途改变;
5、古籍中“丈”“引”“寻”等大单位均由“尺”导出,故一尺之差将导致整套长度体系换算结果系统性偏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