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口在Java 8前不能有方法体,8起支持default和static方法;抽象类可有构造器、字段及任意修饰符方法,且能访问自身全部成员。

接口不能有构造方法,抽象类可以;接口默认所有方法都是 public abstract,抽象类可以有任意访问修饰符和具体实现。
接口里能写方法体吗?
Java 8 之前完全不能,所有方法必须是 public abstract(即使不写修饰符也默认如此)。Java 8 起允许用 default 和 static 关键字添加方法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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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fault方法可被实现类继承并重写,常用于提供向后兼容的默认行为 -
static方法只能通过接口名调用(如MyInterface.doSomething()),不能被实现类继承 - 仍不允许有
private、protected实例方法,也不支持构造器或实例字段
抽象类可以有普通字段和构造器吗?
可以,而且这是它和接口的关键分水岭:
- 能定义
private、protected、public字段,包括非final的可变状态 - 可以有构造器——虽然不能直接 new,但子类构造时会隐式/显式调用它来初始化共用逻辑
- 能包含
final方法(禁止子类重写)、abstract方法(强制子类实现)和普通实例方法 - 注意:抽象类的构造器不会被继承,子类必须自己声明构造器,并在其中调用
super(...)
一个类能实现多个接口,但只能继承一个抽象类,为什么?
这是 Java 为避免“菱形继承问题”做的硬性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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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实现接口不会引发方法冲突,因为接口方法默认无实现(
default方法若签名重复,编译器会报错,要求实现类显式覆盖) - 如果允许多继承抽象类,当两个父类都有同名
protected字段或同签名的非final方法时,JVM 无法确定该用哪个版本 - 实际编码中,优先用接口定义“能做什么”(契约),用抽象类封装“怎么做”的公共骨架——比如
AbstractList提供size()、isEmpty()等基础实现,而List接口只声明行为
什么时候该选接口,什么时候该选抽象类?
看设计意图是否涉及“共享状态”或“强制初始化流程”:
- 需要定义一组行为契约,且不同实现间无共用字段或逻辑 → 用接口(如
Comparable、Runnable) - 多个子类明显共享字段(如
id、createdAt)、需要统一构造逻辑、或已有大量模板方法 → 用抽象类(如HttpServlet封装请求分发) - Java 8+ 后,接口也能带默认方法,但别滥用——一旦发现要在接口里塞大量
default方法和static工具方法,往往说明该抽成抽象类了
真正容易被忽略的是:接口的 default 方法不能访问实现类的私有字段,也无法调用 this 上的非接口方法;而抽象类的方法天然拥有对自身字段和全部成员的完整访问权——这个能力边界,比语法差异更影响架构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