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审需提交五类材料:一、身份证明,含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临时身份证明;二、学历学位证明,含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证明或学历认证报告;三、政审表,须基层党组织和单位手写签字盖章;四、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派出所开具并加盖公章;五、档案材料,由人事部门调取并确保完整。

一、身份证明材料
政审过程中需核实报考人员的基本身份信息,确保身份真实有效。
1、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复印件需在正面和背面均清晰可辨,且与原件一致。
3、如身份证已过期或遗失,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
二、学历与学位证明材料
政审需确认报考人员的学历背景符合岗位要求,确保教育资质真实。
1、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如为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或学信网可查的学籍证明。
3、学位证书如有,须一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若学历信息在学信网无法查询,需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三、政审表及相关签字材料
政审表是政审的核心文件,需由相关单位或个人签署意见并盖章。
1、下载并填写《三支一扶人员政审表》,确保内容真实完整。
2、表中“政治表现”栏由毕业院校或户籍所在地的基层党组织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3、“现实表现”栏由所在学校、社区或单位出具,并附相关负责人签字。
4、所有签字必须为手写,不得代签或打印。
四、无犯罪记录证明
政审要求报考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需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1、前往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派出所申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申请表格。
3、证明文件须加盖公安机关公章,有效期一般为三个月内。
4、若曾因轻微违规被处理,需提供书面说明并由相关单位出具谅解材料。
五、档案材料调取与审核
政审需调阅个人人事档案,核实档案内容的真实性与完整性。
1、由人事部门或人才中心出具档案调阅函,明确调档目的。
2、档案存放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档案调取并移交至政审单位。
3、档案中包含的材料须完整,包括入党志愿书、奖惩记录、实习鉴定等。
4、若档案缺失关键材料,需由原单位或主管部门补办并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