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邮箱误发邮件可撤回,但须同时满足五条件:收件方为网易系邮箱、发送未超15天、未被阅读、未被POP3收取、已开启撤回功能;开启路径为设置→写信设置→开启邮件撤回;撤回操作可在网页版“已发送”、邮箱大师App或“发信查询”中完成。

如果您在163邮箱中误发了邮件,且该邮件尚未被对方阅读,可尝试使用“邮件撤回”功能将其收回。以下是满足撤回条件及具体操作的详细说明:
一、确认邮件撤回前提条件
邮件撤回功能仅在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时方可生效,缺一不可。未达任一条件将导致撤回失败。
1、收件方邮箱必须为网易系域名,包括163.com、126.com、yeah.net、vip.163.com、vip.126.com、188.com;
2、邮件发送成功后未超过15天;
3、收件人未通过任何方式阅读该邮件(含网页版、手机App、邮件客户端如Outlook/Foxmail等);
4、该邮件未被POP3协议收取(即未在第三方客户端中设置“收取邮件”或“保留服务器副本”关闭);
5、发件人已提前在邮箱设置中开启“邮件撤回”功能。
二、开启邮件撤回功能
该功能需手动启用,首次使用前必须完成配置。启用后,所有新发送邮件自动获得撤回资格(仍受前述条件约束)。
1、登录163邮箱网页版,点击右上角“设置”,选择“邮箱设置”;
2、在左侧菜单栏点击“写信设置”;
3、找到“邮件撤回”选项,点击右侧开关切换为“开启”;
4、点击页面底部的“确定”按钮保存设置。
三、通过网页版撤回已发送邮件
适用于在163邮箱网页端发送的邮件,且满足全部撤回条件。操作路径清晰,响应即时。
1、进入邮箱后,点击左侧导航栏中的“已发送”;
2、在列表中找到目标邮件,点击其邮件主题打开详情页;
3、在邮件正文上方工具栏中,点击“邮件撤回”按钮;
4、弹出确认窗口,阅读提示说明后,点击“确定”发起撤回请求;
5、系统将在几秒至一分钟内返回结果,页面显示撤回状态图标,同时向发件人邮箱发送结果通知邮件。
四、通过邮箱大师客户端撤回邮件
若使用网易邮箱大师App发送邮件,亦支持撤回操作,但需确保客户端已同步“已发送”文件夹并启用撤回权限。
1、打开网易邮箱大师App,进入对应账号的“已发送”文件夹;
2、长按或右键点击需撤回的邮件(部分机型需先点选再点击顶部“更多”);
3、在弹出菜单中选择“邮件撤回”;
4、确认操作后,等待客户端显示撤回进度条或状态提示;
5、撤回结果将同步至网页版“已发送”列表,并以图标标识(如✅表示成功、❌表示失败、⚠️表示部分成功)。
五、通过发信查询入口撤回
当邮件未出现在“已发送”列表中(例如曾关闭“保存到已发送”选项),可通过后台发信记录定位并撤回。
1、登录163邮箱网页版,点击左下角“应用箱”;
2、选择“自助查询” → “发信查询”;
3、在查询结果中找到目标邮件,核对发信时间与收件人信息;
4、点击该邮件右侧的“撤回”链接;
5、按提示完成二次确认,系统立即执行撤回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