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查询单据可通过五种路径获取:一、新电子税务局网站的【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全量发票查询】;二、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生成带监制章的查验单;三、电子税务局APP支持PDF或二维码交付;四、湖南省税务局系统提供发票流向单;五、支付宝等平台“我的发票”模块导出PDF单据。

如果您已登录电子税务局或相关发票服务平台,但无法定位“发票查询单”这一具体单据页面,则可能是由于系统界面调整或功能入口名称变化所致。以下是查找发票查询单据位置及完成对应操作的多种路径:
一、通过新电子税务局网站查询单据
该路径适用于已实名认证并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各省市电子税务局的纳税人,系统默认将发票查询结果以结构化单据形式呈现,可直接查看、导出或交付。
1、使用电脑浏览器访问所在省份的电子税务局官网,例如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https://guangdong.chinatax.gov.cn)。
2、完成实名登录后,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
3、在“全量发票查询”页面中,选择“开具发票”或“取得发票”类型,设置时间范围、发票种类等条件,点击【查询】。
4、查询结果列表即为系统生成的发票查询单据,每条记录含发票代码、号码、开票日期、金额、状态等字段。
5、点击任一发票行末的【详情】,进入单张发票查询单页面,显示完整票面信息及销售方/购买方数据。
二、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获取查验单据
该平台不保存用户查询记录,但每次成功查验后会即时生成带有税务监制章的查验结果单,具有法律效力,可截图或打印作为凭证。
1、打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2、根据发票类型选择对应录入项: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电子普通发票需输入20位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价税合计。
3、输入图片验证码后点击【查验】。
4、查验成功后,页面立即显示查验结果单,包含“发票基本信息”“查验结果”“校验码”三栏,并附有“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字样及电子签章。
5、右键单击页面空白处,选择“打印”或“另存为PDF”,即可保存该查验单据。
三、通过电子税务局APP调取查询单据
移动端APP支持快速检索并生成可交付的发票查询单,适用于现场核验、报销提交等场景,单据格式与PC端一致且支持二维码交付。
1、在手机应用商店下载并安装“电子税务局”官方APP(注意认准国家税务总局标识)。
2、使用已绑定的实名账号登录,首页点击【办税】-【发票使用】-【发票信息查询】-【全量发票查询】。
3、切换至“发票查询”TAB页,选择“近24小时”或“全量”模式,输入发票代码或号码等条件后点击【查询】。
4、列表中每条发票记录右侧显示【交付】按钮(取得发票则为【下载】),点击后进入交付方式选择页。
5、选择下载PDF或二维码交付,系统即时生成带唯一识别码的发票查询单据,PDF文件内含发票全要素及电子签章水印。
四、通过湖南省税务局发票查询系统定位流向单据
该系统专用于追踪发票流转路径,生成的“发票流向单”为独立单据类型,适用于协查、审计或内部管理需求,内容聚焦于发票从开具到入账的节点记录。
1、访问湖南省税务局发票查询系统(https://etax.hunan.chinatax.gov.cn)。
2、无需登录,直接在首页找到“发票流向查询”入口,点击进入。
3、按提示依次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校验码后5位,点击【查询流向】。
4、系统弹出发票流向单,列明开票方、受票方、认证抵扣状态、入账时间、税务机关处理节点等信息。
5、页面右上角提供【打印】按钮,点击后可输出标准A4格式的流向查询单据。
五、通过个人中心“我的发票”模块提取单据
适用于电商平台、支付平台或企业自建系统开具的电子发票,其查询单据由平台侧生成并归集,具备与税务系统一致的校验逻辑和展示结构。
1、登录开具发票的原始平台,如支付宝、微信、京东、滴滴等,进入个人中心或账户设置。
2、查找【我的发票】或【电子发票】栏目,点击进入。
3、使用发票号码、订单号、开票时间等条件筛选目标发票。
4、点击某张发票后,页面显示完整票面,顶部明确标注“电子发票(普通发票)”字样及发票查验二维码。
5、页面下方提供【导出PDF】按钮,导出文件即为平台生成的标准发票查询单据,含发票代码、号码、校验码、开票方信息及平台电子签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