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row用于方法内抛出异常实例,throws用于方法声明抛出异常类;受检异常必须声明或捕获,运行时异常可不声明;try-catch不自动恢复逻辑,空catch、宽泛捕获、丢失堆栈、finally中return覆盖结果均为常见错误;自定义异常需重写构造函数并确保getMessage有效。

throw 和 throws 的分工很明确
throw 用于在方法内部主动抛出一个异常对象,比如 throw new IllegalArgumentException("id 不能为负");而 throws 是写在方法声明后面,表示这个方法可能把异常“甩出去”,由调用方处理,比如 public void readFile() throws IOException。
常见错误是混淆两者:在方法签名写了 throws,但方法体里没用 throw;或者用了 throw 却没在签名声明 throws(对受检异常而言),编译直接报错 Unhandled exception type XXXExce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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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row后面跟的是异常实例,只能有一个 -
throws后面跟的是异常类名,可以并列多个,用逗号分隔 - 运行时异常(如
NullPointerException)可不声明throws,但受检异常(如IOException)必须声明或捕获
try-catch 块不是万能兜底
捕获异常的本质是“中断当前执行流,跳转到匹配的 catch 分支”,但它不会自动恢复业务逻辑。很多人以为加了 try-catch 就算处理完了,结果 catch 里只写了 e.printStackTrace(),日志没进文件、没告警、也没返回合理状态,问题照样在线上爆发。
典型误用场景:
立即学习“Java免费学习笔记(深入)”;
- 空
catch块(什么也不做)—— 异常被静默吞掉,后续逻辑基于错误状态继续执行 - 捕获太宽泛,比如
catch (Exception e),掩盖了本该分开处理的业务异常和系统异常 - 在
catch中重新抛出新异常时,丢掉了原始堆栈,应优先用throw new XxxException("msg", e)
finally 里的 return 会覆盖 try/catch 中的 return
这是容易被忽略的控制流陷阱。只要 finally 块中有 return 语句,无论 try 或 catch 是否已执行过 return,最终方法返回值都是 finally 里的那个值。
示例:
public static int getValue() {
try {
return 1;
} catch (Exception e) {
return 2;
} finally {
return 3; // 实际返回的是 3,前两个 return 全被覆盖
}
}
- 避免在
finally中写return,除非你明确需要覆盖逻辑 - 资源释放(如
close())应放在finally,但不要混入业务返回值 - JDK 7+ 推荐用 try-with-resources 替代手动
finally关闭,更安全也更简洁
自定义异常别忘了重写 getMessage 或构造函数
直接继承 Exception 或 RuntimeException 后,如果只写了个空构造函数,调用 e.getMessage() 得到的可能是 null,日志里就只剩个类名,排查时非常被动。
正确做法:
- 至少提供一个带
String message参数的构造函数,并调用super(message) - 如果需要携带上下文数据(如错误码、请求 ID),可额外加字段和 getter,但别忘了在
getMessage()中体现关键信息 - 区分场景:业务异常建议继承
RuntimeException(免得处处throws),系统级异常才用受检异常
复杂点在于异常链和分类粒度——同一类业务错误,是拆成多个子类(如 UserNotFoundException、UserStatusInvalidException),还是统一用一个 UserException 加错误码区分,得看团队对可观测性和维护成本的权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