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删参保人员信息需通过三种方式恢复:一、联系主管税务机关人工恢复,适用于删除3日内且未跨月情形;二、通过电子税务局重新参保登记,适用于超时或信息缺失情形;三、协同人社部门同步更新基础库,防止两库不一致影响待遇发放。

如果您在湘税社保系统中误删了参保人员信息,导致后续缴费、申报或待遇申领无法正常进行,则需通过指定路径恢复该人员的登记状态。以下是恢复已删除人员信息的具体方法:
一、联系主管税务机关人工恢复
湘税社保系统后台不支持操作员自行还原已删除人员记录,必须由主管税务机关在金税三期社保费管理系统中执行数据回退或重新录入。该方式适用于删除时间较短(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尚未触发批量清算或跨月结账的情形。
1、拨打参保地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电话,如岳阳市华容县税务局社保非税股电话0730-4237699,说明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原参保单位及删除时间;
2、按工作人员要求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湘税社保已删除人员恢复申请表》(模板可登录“湖南省电子税务局”→“下载中心”获取);
3、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2楼社保专窗提交材料;
4、税务机关受理后,在金税三期系统中核查原始征缴数据,确认无重复参保、无欠费冲突后,于4个小时内完成人工恢复并反馈结果。
二、通过电子税务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
若删除已超过系统可追溯时限,或原参保信息缺失关键字段(如缴费基数、参保险种),则需按新增人员流程重新登记。该方式适用于所有删除情形,且不依赖原始数据完整性。
1、使用单位法人或财务负责人账号登录湖南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hunan.chinatax.gov.cn);
2、进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管理”→“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
3、点击“人员增员”,选择对应险种(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填写被删人员完整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开户银行及账号;
4、上传附件:被删人员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近三个月工资发放凭证(企业职工适用)、村(居)委会出具的参保意愿证明(城乡居民适用);
5、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新参保编号,原缴费历史将通过后台比对自动关联,无需重复补缴。
三、协同人社部门同步更新基础库
湘税社保数据来源于人社部门共享的基础参保库,若删除操作源于人社端(如村级协理员误操作注销),仅税务端恢复会导致两库不一致,影响待遇发放。必须同步启动人社侧数据修复。
1、持税务机关出具的《人员信息恢复确认单》(办结后系统自动生成PDF),前往参保地乡镇(街道)社保站;
2、向窗口人员出示被删人员身份证原件,申请调取其在“湖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中的历史账户状态;
3、填写《湖南省企业养老保险待遇超18个月未认证恢复待遇资格申请表》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恢复申请表》,由村(社区)初审并盖章;
4、街办审核通过后,区县城乡居保中心于1个工作日内完成账户解封与待遇资格复核,并将结果回传税务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