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通过红字发票流程纠错或冲销已开票,分三步:一、判断情形并选择发起方;二、填开并提交《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三、在开票软件中开具红字发票。

如果您在电子税务局中需要对已开具的发票进行纠错或冲销,则必须通过红字发票流程完成。以下是具体操作步骤:
一、判断适用情形并选择发起方
红字发票申请前需明确是否满足作废条件,否则一律进入红冲流程。纸质普票仅当月开具、销售方未申报、购买方未认证且未入账时方可作废;其余情形包括跨月、专票、电子发票、已入账或已认证等情况,均须红冲。
1、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我要办税】→【发票使用】→【红字发票开具】模块。
2、系统自动识别发票类型及受票方状态,提示由开票方或受票方发起《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
3、若受票方为数电发票用户且未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开票方可直接填开《确认单》,无需对方确认。
4、若受票方已完成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须由受票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提交《确认单》,或由开票方提交后等待对方在线确认。
二、填开并提交《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
该确认单是红字发票开具的前提,内容须与原蓝字发票完全一致,且需准确填写红冲原因(仅限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
1、在【红字发票开具】界面点击【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
2、选择发票种类(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数电发票等),输入原蓝字发票代码、号码、开票日期及金额等关键信息。
3、勾选红冲方式:全额红冲或部分红冲,并填写红冲原因。
4、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系统校验通过即生成唯一的16位《确认单编号》,请立即截图保存。
三、在开票软件中开具红字发票
取得《确认单编号》后,需在税务UKey、金税盘或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完成实际红字发票开具,该环节将生成负数金额发票,用于账务抵减。
1、打开本地开票软件(如税务UKey开票软件),进入【红字发票开具】功能菜单。
2、选择“导入红字发票信息表”或手动输入16位确认单编号,系统自动带出原蓝字发票信息。
3、确认红字发票内容无误,包括税率、税额、金额均为负值,且与原发票一一对应。
4、点击【开具】,系统生成红字发票,红字发票无需交付给购买方,仅作账务和税务抵减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