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一石粟约30.36公斤,可供一人食用40–50天;宋代一石米59.2公斤,单人可食7–8个月;三国魏晋一石粮30.36公斤,因加工与饮食差异,维持单人20–180天;清代一石米71.6公斤,单人可食60–150天。

一、汉代一石米的重量与食用时长
汉代以粟为基准,一石为120汉斤,按每汉斤约253克折算,一石约为30.36公斤。若换算为精米(加工率约60%),则得米约18公斤。按汉代成年男性日食量约1升(约1.5斤,即0.75公斤)粗粮计,一石粟可支撑一人约40天;若为精米且配菜节制,则可延至50天左右。
1、取《汉书·食货志》所载“月食一石”为军粮标准,反推日均约3.3升,合2.5斤米。
2、对照居延汉简中戍卒口粮记录,每月实支粟1.2–1.5石,印证单人月耗在1石上下。
3、按30.36公斤粟折米18.2公斤,以每日0.6公斤熟食(含水)估算,可持续30天以上。
二、宋代一石米的重量与食用时长
宋代度量衡变化显著,沈括《梦溪笔谈》明确记载“凡石者以九十二斤半为法”,宋斤重640克,故一石为92.5×640=59200克,即59.2公斤。此为净米重量,非容积折算。按一家三口月耗米约69公斤(见《宋会要辑稿·食货》),则一石米可供三口之家约2.5个月,或单人连续食用7–8个月(含粥饭调剂与存粮管理)。
1、查《宋史·食货志》载“民户岁输米一石至五石不等”,说明一石属中下户年赋额,非月耗。
2、参照南宋《陈旉农书》所述“三口之家,月食米二石三斗”,反推一石米约够单人68天。
3、结合福建出土南宋契约中“赁田一亩,岁纳租米一石”,佐证该量级对应全年口粮分摊基础值。
三、三国至魏晋间一石粮的浮动区间
三国战乱频仍,度量混乱,一石多沿袭东汉旧制,仍以120斤计,约30.36公斤,但多为带壳粟、麦或未精碾稻谷。加工后得可食干粮约15–18公斤。饥荒期普遍行“一日两粥”,米量压至每日100–150克,故一石粮可维持单人100–180天;若按正常炊食(日均0.5公斤熟饭),则仅够30–40天。
1、据《三国志·诸葛亮传》裴注引《魏略》:“士卒日食米二升”,二升米约1.5公斤,月需45公斤,反推一石(30公斤)仅够20天。
2、参考敦煌汉简残卷“建安廿三年廪食簿”,戍卒月支粟1.1石,证实战时配给趋紧。
3、若掺麸皮、野菜同炊,一石未脱壳粟可延用至60天以上,但营养极低。
四、清代一石米的标准化折算与家庭消耗
清初颁行《大清会典》,定一石为100升,以京师仓斛为准,1升米重约1.2市斤(清斤约596.8克),故一石米重约71.6公斤。《清稗类钞》载“五口之家,岁食米三十石”,即月均2.5石,折合每人每月约14.3公斤,故一石米可供五口之家约12天,或单人连续食用60天(含腌菜、豆制品等副食调节)。
1、查乾隆朝《户部则例》,直隶州县仓米“每石实重七十一斤六两”,合71.6公斤,与实测北京故宫藏康熙铜斗相符。
2、据道光年间《粤东盐法志》附录“民食表”,广州府户均5.2人,年耗米28.6石,推得人均日耗米约0.38公斤。
3、据此倒算,71.6公斤米按此速率可支撑单人188天,但实际因储存损耗与节庆加餐,通常按150天估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