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年365天,由7个大月(217天)、4个小月(120天)和2月28天构成;闰年366天,仅二月为29天;判定规则:能被4整除但不能被100整除,或能被400整除的为闰年。

一、平年一年的天数构成
平年是指不满足闰年判定条件的年份,其二月固定为28天,其余月份天数不变。全年由12个月组成,其中7个大月(31天)、4个小月(30天)和1个特殊月(2月,28天)相加得出总天数。
1、大月共7个月:一月、三月、五月、七月、八月、十月、十二月,每月31天,合计7 × 31 = 217天。
2、小月共4个月:四月、六月、九月、十一月,每月30天,合计4 × 30 = 120天。
3、二月在平年为28天,计入后得217 + 120 + 28 = 365天。
二、闰年一年的天数构成
闰年是在平年基础上增加一天的年份,多出的一天加在二月,使其变为29天。其余月份天数与平年完全一致,因此只需将平年总天数加1即可得出结果。
1、大月仍为7个,合计仍为217天。
2、小月仍为4个,合计仍为120天。
3、二月在闰年为29天,计入后得217 + 120 + 29 = 366天。
三、平年与闰年的判定方法
判断某一年是否为闰年,需依据公历规则逐级检验,该规则决定了二月天数,从而影响全年总天数。
1、若该年能被4整除但不能被100整除,则为闰年;
2、若该年能被400整除,则也为闰年;
3、其余情况均为平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