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仍为每月5000元,未作调整;增值税起征点则自2026年1月1日起由每次500元提至1000元,二者不可混淆。

如果您查询2026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否调高,需注意: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及财政部尚未发布关于**个人所得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即通常所称“个税起征点”)上调**的正式公告。现行个税起征点仍为每月5000元,该标准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至今未作调整。
一、个税起征点维持5000元/月未变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是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统一扣除的固定额度。该额度调整需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法或国务院授权发布行政命令。截至2026年2月16日,无任何官方文件显示该标准已提高。所有媒体报道中提及的“起征点提高”,均指向**增值税起征点**,而非个人所得税。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官网(www.chinatax.gov.cn),在“政策文件”栏目检索“个人所得税 基本减除费用”,最新有效文件仍为《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
2、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APP中查看“申报辅助—政策指引”,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说明中明确标注:“每月减除费用标准为5000元”。
3、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语音提示第3项“个税政策咨询”中,自动播报内容为:“工资薪金所得,每月可扣除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
二、与个税相关的实质性减负政策已落地
虽起征点未变,但多项直接影响纳税人实际税负的政策已在2026年执行,涵盖个体经营、灵活就业、专项附加扣除优化等维度,构成事实上的税负下调。
1、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该政策适用于查账征收与核定征收两类方式,无需额外申请,系统自动计算减免。
2、2026年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在享受原有税收优惠基础上,可叠加适用个体户个税减半政策,减免税额按公式精确计算并实时抵扣。
3、换购住房个税退税政策延续至2027年底,出售自有住房后1年内重新购房的,可退还出售时已缴个人所得税,退税额度以出售住房时缴纳的个税为限。
三、增值税起征点提高易被误读为“个税起征点”
近期大量报道聚焦“1000元起征点”,实为增值税按次纳税的销售额门槛调整,与个人所得税无关。混淆源于二者均使用“起征点”术语,但法律依据、征税对象、计税方式完全不同。
1、增值税起征点针对的是销售货物、劳务、服务等经营活动产生的应税销售额,自然人发生应税行为且未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时,适用按次纳税规则。
2、2026年1月1日起,按次纳税的增值税起征点由每次500元提至1000元,意味着单次交易销售额≤1000元免征增值税;超过则全额计税。
3、该调整不改变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个税计税规则,也不影响5000元/月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