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2026年陕西省人事考试中最高可加20分,具体按荣誉称号(最高20分)、学历入伍(本科10分、专科5分)、超期服役(每年1分)三类择高累加,总额不超过20分并计入笔试总成绩。

如果您参加2026年陕西省人事考试,符合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条件但不确定可加多少分,则需依据现行有效政策核定具体加分额度。以下是依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及2026年事业单位联考、公务员招录等最新公告整理的加分标准说明:
一、加分适用范围
该政策适用于在2011年之后退役、报名参加2026年陕西省组织的各类人事考试(含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务员统一考试等)、由我省接收且以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已享受各级政府安置政策的退役士兵不纳入加分范围。
二、荣誉称号与立功类加分
此类加分依据服役期间获得的最高荣誉等级核定,多次立功或获誉者仅按最高等级计分,不累计叠加。
1、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
2、获得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
3、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
4、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
三、学历与入伍时间类加分
此项加分针对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后(含毕业班)应征入伍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等原始材料核验。
1、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含毕业班入伍)的,加10分;
2、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含毕业班入伍)的,加5分。
四、服役年限类加分
该加分以实际超期服役年限为依据,自义务兵服役期满后开始计算,每满1年加1分,不足1年不予计分。
1、超期服役1年,加1分;
2、超期服役2年,加2分;
3、以此类推,最多不超过20分总限。
五、累计加分上限与计分方式
所有类别加分合并计算,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得超过20分。超出部分不予计入。加分直接计入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不参与面试环节赋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