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屏inaccessible_boot_device主因是intel vmd未被win10原版镜像支持。解决方案:一、bios禁用vmd并设为ahci;二、oem机型将raid on改为ahci;三、用小兵pe自动注入vmd驱动;四、winpe手动加载intel rst驱动;五、更新bios并启用csm。

如果您在搭载11代或12代英特尔酷睿处理器的电脑上安装Windows 10时遭遇蓝屏,尤其是出现INACCESSIBLE_BOOT_DEVICE错误代码,则极大概率是由于主板默认启用Intel VMD(Volume Management Device)技术,而原版Windows 10镜像未集成对应驱动所致。以下是针对该兼容性问题的多种可行解决方案:
一、关闭BIOS中的Intel VMD选项
该方法通过禁用VMD控制器,使系统回归传统AHCI模式,从而绕过驱动缺失问题,适用于所有品牌主板且无需额外工具。
1、开机时反复按F2、Del或F10键(具体依品牌而定)进入BIOS设置界面。
2、按F7键切换至高级模式(部分华硕/微星主板需此操作)。
3、进入Advanced(高级)或Storage(存储)菜单,查找VMD Controller、Intel VMD或Volume Management Device相关选项。
4、将该项设置为Disabled(禁用)。
5、若同时存在SATA模式选项(如RAID On / AHCI / Intel RST),请一并改为AHCI模式。
6、按F10键保存设置并退出,重启后使用原版Win10安装介质尝试安装。
二、将BIOS中RAID模式切换为AHCI模式
部分戴尔、联想等OEM机型未单独提供VMD开关,但默认启用RAID On(实为RST+VMD组合模式),此时直接切换SATA模式即可解除启动设备识别障碍。
1、进入BIOS后定位至System Configuration或SATA Operation类设置项。
2、将当前选项从RAID On更改为AHCI。
3、保存并退出BIOS,插入Win10安装U盘重启。
4、若安装过程中提示“找不到驱动器”,请勿跳过,确认已成功切换至AHCI后再重试。
三、使用支持VMD注入的小兵PE安装系统
该方案保留VMD开启状态,通过预加载Intel VMD驱动实现硬盘识别与系统安装,适合需要维持VMD功能(如多NVMe盘管理、RST加速)的用户。
1、在另一台可正常运行的Windows电脑上下载小兵U盘启动盘制作工具最新版。
2、插入空白U盘,运行工具并选择“小兵PE”版本(非老DOS版),完成PE启动盘制作。
3、将该U盘插入目标新平台电脑,开机选择UEFI USB启动(注意区分Legacy/UEFI模式)。
4、进入小兵PE后,桌面双击“小兵系统安装器”,选择Win10镜像及目标磁盘分区。
5、点击“开始安装”按钮,工具将自动检测VMD环境并在部署阶段注入Intel VMD驱动(v18.0+)。
6、安装完成后重启,拔除U盘,系统将从内置硬盘正常引导。
四、手动加载Intel VMD驱动进入安装界面
该方法适用于熟悉驱动注入流程的技术用户,通过WinPE环境挂载驱动,使标准Win10安装程序识别NVMe启动盘。
1、准备一个已制作好的WinPE启动U盘(如微PE、优启通等支持驱动注入的版本)。
2、从英特尔官网下载Intel Rapid Storage Technology (RST) Enterprise Driver,解压获得f6flpy-x64.zip或iaStorAV.inf所在文件夹。
3、将驱动文件夹完整复制至U盘根目录或PE内任意可访问路径。
4、使用PE启动目标电脑,打开命令提示符,执行diskpart → list disk确认磁盘可见性;若不可见,则进入安装界面后点击“加载驱动程序”。
5、浏览至U盘中驱动所在路径,勾选iaStorAV.inf或对应VMD控制器驱动,点击“确定”完成加载。
6、返回磁盘选择界面,此时应能正常显示NVMe固态硬盘,继续安装流程。
五、更新BIOS并启用CSM兼容模式(辅助手段)
部分早期11代主板BIOS存在VMD初始化缺陷,升级至最新版可改善兼容性;同时启用CSM(Compatibility Support Module)有助于旧版安装环境识别硬件。
1、访问主板厂商官网(如华硕、技嘉、微星),根据主板型号下载最新BIOS文件及刷新工具。
2、将BIOS文件放入FAT32格式U盘根目录,按主板说明书指引(如Q-Flash、M-Flash)完成刷新。
3、重启进入BIOS,找到Boot Mode或CSM Support选项,设为Enabled。
4、保存退出后,再次尝试原版Win10安装介质启动,观察是否仍报INACCESSIBLE_BOOT_DEVICE错误。
5、若问题缓解但仍无法安装,建议配合方法一或方法三同步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