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联系人信息须实名、可验、动态更新:姓名用身份证全名,关系标注具体可验证,联系方式双通道且时效有效,须获本人知情同意,并每月核查、季度更新。

一、姓名必须使用身份证登记的真实全名
紧急联系人姓名是平台风控与法律追溯的第一识别要素,昵称、绰号、职务称谓均不被认可。真实姓名构成信息有效性前提,缺失或模糊将直接触发系统拒录或人工复核延迟。
1、打开手机通讯录,确认该联系人条目中姓名为公安机关户籍登记的完整汉字姓名(如“王建国”,非“老王”“王总”)。
2、若联系人为外籍人士,需同时填写中文惯用名与护照登记英文名,并标注国籍(如“山田健太(日本籍)”)。
3、删除所有含模糊指代的备注,例如“领导张处”“客户李总”,统一改为“张伟(同事)”“李芳(客户经理)”。
二、关系标注须具法律可验证性与场景指向性
关系字段不是泛泛而谈的社交标签,而是用于快速判断联络优先级、决策权归属及信息可信度的关键证据链。
1、直系亲属必须标明具体血缘或法律身份,如“父亲张建国”“配偶陈婷(已婚)”“成年子女赵阳(23岁)”。
2、旁系亲属需体现层级,如“舅舅李明(母亲之兄)”“表姐周敏(父亲堂妹之女)”。
3、非亲属关系须附加可验证细节,如“大学室友林芳(2018级计算机系,现同住朝阳区XX公寓)”“签约家庭医生刘建国(社区医院全科,工号BJ-0921)”。
三、联系方式须满足双通道、有时效、可验证三项硬指标
单一手机号已无法满足应急响应要求,当前主流机构均要求至少提供一种备用联络方式,并验证其活跃状态。未标注时差的海外号码、未注明用途的座机、无主叫权限的虚拟号将被系统自动剔除。
1、主号码填写本人常用且24小时开机的手机号,格式为11位纯数字(如13812345678)。
2、备用号码须为不同运营商或不同设备类型,如固话(010-87654321)、微信绑定手机号(标注“微信同号”)、境外号码(标注“+1-917XXXXXXX,美东时间”)。
3、对物业、社区医院、派出所等机构类联系人,必须注明服务内容,如“XX小区物业24小时值班(报修/门禁)”“朝阳区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急诊咨询)”。
四、必须完成知情同意与信息同步动作
未经联系人本人确认即录入其信息,不仅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3条,更可能在实际触发联络时引发投诉甚至反诉。2025年已有3起因未告知导致的“骚扰罪”立案记录,企业HR与金融机构均被列为共同被告。
1、拨打联系人电话,明确告知:“我正在办理XX手续,需将您登记为我的紧急联系人,仅在突发疾病、失联、事故等情形下由单位/医院/平台联系您。”
2、获得对方口头或文字确认后,在表格“备注”栏手写或电子标注“已获联系人同意(2026-01-27 13:25)”。
3、如联系人为老年人或不熟悉智能设备者,需同步向其家属说明并留存通话录音或短信截图备查。
五、动态管理要求:每月核查与季度更新
紧急联系人信息具有强时效性,人员流动、号码变更、关系解构均会导致应急链断裂。2025年《企业用工风险防控指引》第7.2条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对员工紧急联系人信息执行强制复核机制。
1、每月15日登录手机通讯录,检查所有紧急联系人号码是否仍可正常拨通,对提示“已停机”“空号”的条目立即替换。
2、每季度首月5日前,重新发送确认短信至全部联系人,内容为:“【XX公司】您的紧急联系人信息将于本季度继续生效,请于24小时内回复‘确认’或‘更新’。”
3、发生婚姻变动、亲属离世、同城搬迁等重大事件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表格更新并重新取得联系人书面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