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社保补缴适用五类情形:一、单位漏缴由单位承担滞纳金;二、“老人”延缴5年不足可一次性补缴,基数为社平工资60%,个人全担;三、灵活就业断缴3个月内可补,医保可追溯报销;四、退役军人军龄视同缴费,失地农民享财政补贴;五、居民养老60岁起逐年缴至65岁,不足年限按300元/年档次一次性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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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正在查询2026年社保补缴的适用条件与所需费用构成,需注意政策已全面转向“分人群、定标准、明路径”的精细化管理。以下是符合新规的五类可补缴情形及其对应费用计算逻辑:
一、单位漏缴、欠缴导致的职工补缴
该情形下补缴权利源于劳动关系真实存在且用人单位未履行法定缴费义务,法律不认可“自愿放弃社保”协议效力,补缴年限无时间上限限制,滞纳金由单位承担。
1、收集劳动合同、近24个月银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或工作证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2、前往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或登录“掌上12333”APP提交补缴申请;
3、系统生成《补缴核定单》,列明单位应缴部分、个人应缴部分及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4、单位完成缴费后,个人部分由单位代扣或自行通过税务端完成缴纳;
5、补缴到账后,系统自动计入累计缴费年限,养老、医保待遇连续计算。
二、2011年7月1日前参保的“老人”延缴后补缴
以《社会保险法》实施时间为界,仅2011年7月1日前首次参保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累计不足15年、医保不足当地规定年限(通常男性25年、女性20年)的,可先延长缴费5年,仍未达标的剩余年限允许一次性补缴。
1、通过“掌上12333”APP或社保服务窗口查询首次参保时间,确认是否早于2011年7月1日;
2、达到退休年龄后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延长缴费申请表》;
3、完成5年延长缴费后,若仍差N年,则提交一次性补缴申请;
4、补缴基数按办理时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确定;
5、养老保险补缴比例为20%(含单位与个人合计),费用全额由个人承担,不产生滞纳金。
三、灵活就业人员断缴3个月内补缴
该补缴仅限当年度内发生、且中断不超过3个自然月的情形,补缴后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医保可追溯报销断缴期间合规医疗费用,超过时限则不可恢复连续性。
1、确认断缴起始月份及当前月份,确保间隔未超3个月(例如2026年10月断缴,须在2027年1月31日前完成补缴);
2、登录电子税务局或前往街道社保所打印《灵活就业人员补缴通知单》;
3、按通知单载明的月缴费基数(如惠州2026年为4775元)和20%比例核算金额;
5、缴费成功后次日,医保系统自动恢复断缴期间的报销资格,前提是就诊票据日期在断缴期内且符合医保目录。
四、退役军人、失地农民等特殊群体补缴
军龄可直接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降低实际补缴压力;失地农民凭政府出具的《失地农民身份核定表》可享受地方财政补贴,显著减少个人出资比例。
1、退役军人持《退出现役证书》《安置介绍信》到户籍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完成信息登记;
2、事务局将服役年限推送至社保系统,生成视同年限认定书;
3、对服役期间未覆盖的险种(如工伤保险),按当地政策开放补缴通道;
4、失地农民持乡镇盖章的《失地核定表》及身份证,到县社保中心申请补缴资格审核;
5、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匹配财政补贴比例(如某省规定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的50%),剩余费用按灵活就业标准缴纳。
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60岁后补缴
2026年起执行新规则:年满60周岁但缴费不满15年的,须先逐年缴费至65周岁,若届时仍不足,方可一次性补足剩余年限,此前跨年度补缴通道已关闭。
1、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村(居)委会填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续缴申请表》;
2、村委初审后报送乡镇人社所,核定截至60周岁时的实际缴费月数;
3、自60周岁起按年度持续缴费,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缴费年度;
4、缴至65周岁当年,系统自动触发补缴提示,生成一次性补缴金额;
5、补缴金额按补缴当年全省基础养老金最低缴费档次×应补月数计算,2026年全国普遍执行300元/年档次,补1年即3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