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一扶”人员档案可存于服务县人才机构、服务地人社部门下属人才机构或原存档单位(须具资质);须通过机要或EMS转递,同步转接党团组织关系,并严格核对报到证、时效及备案信息。

如果您被录用为“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档案存放位置及调转路径不明确,可能影响后续政审、考编或升学等关键环节。以下是关于档案存放地点选择、调转操作与组织关系同步转接的详细流程指南:
一、档案存放的三种合法选项
服务期内人事档案并非强制迁移,但必须确保由具备档案管理资质的机构统一保管。根据现行政策,可自主选择以下任一方式:
1、将档案转至服务县(市)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指定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2、委托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下属的人才服务机构集中管理;
3、经本人书面申请并获批准,继续保留在原存档单位(如毕业院校档案馆或户籍地人才市场),但须确保该机构具备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权限且持续正常运行。
二、高校档案转递的标准操作流程
高校是档案转出的法定责任主体,严禁毕业生自行携带或拆封档案。转递必须依托机要通信或邮政EMS标准快递完成,全程可追踪、可验证。
1、确认报到证抬头单位是否为服务地县级人社局或其指定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向所在高校档案管理部门提交《档案转递接收函》复印件或系统内确认接收单位信息;
3、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或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查询档案寄出时间与物流单号;
4、在档案预计到达后5个工作日内,持身份证前往接收单位现场核验签收状态,并索取加盖公章的《档案接收证明》。
三、个人申请调档的补充办理方式
若高校未按时启动转递、档案滞留原单位或接收单位未收到档案,可启动个人补救调档程序,需同时满足材料合规与路径合规两项要求。
1、登录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官网下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档函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加盖服务单位公章;
2、持身份证原件、服务协议复印件、调档函申请表,前往服务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请;
3、接收单位审核通过后,开具正式《调档函》,考生须将该函件送达原档案保管单位;
4、原保管单位凭调档函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机要渠道寄出档案,不得交由个人转送。
四、党团组织关系同步转接操作
党团组织关系须与档案转递协同进行,避免出现“人档分离”“人户分离”“人组分离”现象,否则将影响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纪实、团籍注册及年度评议结果认定。
1、党员须持县级党委组织部开具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填写至服务单位所属乡镇(街道)党(工)委;
2、团员须登录“智慧团建”系统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转入组织为服务单位团支部,接收方须在10日内完成审核;
3、服务单位完成接收后,应于当月将党员、团员信息录入本单位名册,并安排参加首次组织生活或主题团日活动;
4、对服务期间提出入党申请的人员,由服务单位所在乡镇一级党组织按发展党员工作规程启动培养考察程序,不得以非本地户籍或服务期限短为由拒绝接收入党申请书。
五、关键材料与时间节点核查清单
所有档案与组织关系手续均以纸质凭证和系统登记双轨生效,任一缺失可能导致后续流程中断。务必逐项核对并留存副本。
1、检查报到证抬头是否与档案接收单位全称完全一致,一字之差即可能导致档案退回;
2、确认高校寄出时间为毕业离校后30日内,逾期未寄出的须立即联系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加急处理;
3、登录“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s://chrm.mohrss.gov.cn)查询服务地档案管理机构地址与联系电话,核实接收单位是否在国家备案名录内;
4、党团关系介绍信有效期为90天,超过时限未完成转接的须重新开具,不可涂改、不可延期、不可复印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