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al修饰类时禁止继承,修饰方法时禁止重写,修饰变量时仅保证引用不可变;三者均在编译期强制限制,分别用于保障安全性、行为稳定性和不可变性设计。

final修饰类时,禁止被继承
用final修饰一个类,表示该类不能被其他类继承。这不是语法警告,而是编译期强制限制——一旦尝试extends它,Javac直接报错:error: cannot inherit from final class。
典型场景是工具类(如java.lang.Math)或安全敏感类(如java.lang.String),防止子类篡改行为逻辑。
- 不能有
abstract和final共存的类,因为抽象类本意就是被继承 - 类被
final修饰后,其所有方法自动具备“不可覆写”语义,无需再单独加final - 注意:内部类可以是
final,但匿名内部类默认就是final(即使没写),无法显式继承它
final修饰方法时,禁止被子类重写
在非final类中,用final修饰某个方法,意味着子类不能@Override它。这和C++的final语义一致,不是运行时防护,而是编译期锁定。
常见用途是模板方法模式中的钩子方法,或者性能关键路径上防止意外覆写引入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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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构造方法不能用
final修饰(语法错误) -
private方法隐式具有不可继承性,加final无实际效果,编译器会忽略或警告 - 静态方法加
final也没意义,因为它本来就不能被“重写”,只能被“隐藏”(hiding)
final修饰变量时,“不可变”只针对引用本身
这是最容易误解的一点:final修饰变量(包括字段、局部变量、参数)表示该变量**引用不可再指向其他对象**,但不保证对象内部状态不可变。
例如:final List 合法,但list.add("x")完全允许;而list = new LinkedList();则编译报错。
- 成员变量必须在声明时、构造块中或每个构造方法结束前完成初始化,否则编译失败
- 局部变量用
final后,可在匿名内部类或lambda中安全访问(Java 8+放宽为“effectively final”) - 常量习惯全大写+下划线,如
public static final int MAX_RETRY = 3;,此时JVM可能做编译期内联优化
final与序列化、反射、性能的关系
final字段在反序列化时不会被重新赋值(除非使用ObjectInputStream的readFields()等特殊方式),这点对不可变对象设计很关键。
反射可以绕过final限制(通过Field.setAccessible(true)),但仅限于运行时修改——JVM不阻止,但可能破坏内存模型语义(比如其他线程看不到更新)。
- JIT编译器对
final字段有更强的优化信心(如去虚拟化、缓存到寄存器),但前提是字段在构造完成后不再改变 - 注意:如果
final字段在构造过程中发生“逸出”(如把this传给外部线程),那它的不可变性就失效了 - 泛型类型参数不能用
final修饰,那是语法错误;接口里的字段默认就是public static fina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