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绿灯横向为“红—黄—绿”从左到右,竖向为“红—黄—绿”由上至下,时序为“红→绿→黄→红”闭环,箭头灯灭灯表示交由圆盘灯管控,多灯组须按相位协同运行。

如果您在路口观察交通信号灯,但对灯色排列和变化顺序感到困惑,则可能是由于未掌握其标准化布局与运行逻辑。以下是关于红绿灯物理排列与时间序列规律的详细说明:
一、横向排列顺序
横向安装的机动车信号灯,其灯组在水平方向上按固定位置排列。这种布局常见于主干道或较宽路口,便于驾驶员从远处识别。
1、红灯位于最左侧;
2、黄灯居中;
3、绿灯位于最右侧。
该顺序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执行,任何横向三色灯均须遵循“红—黄—绿”从左到右的物理排列,不得颠倒或省略中间黄灯位置。
二、竖向排列顺序
竖向安装的信号灯多见于空间受限的次干道、支路或人行横道上方,其垂直方向的灯位同样具有强制性规范。
1、红灯位于最上方;
2、黄灯位于中间;
3、绿灯位于最下方。
该结构符合视觉重力认知习惯,所有竖排三色灯必须严格遵守“红—黄—绿”由上至下的物理顺序,不可调换灯位或缺失任一颜色单元。
三、颜色变化时序规律
信号灯的颜色切换并非随机,而是依据通行权分配逻辑形成固定周期循环,反映实际交通流控制策略。
1、标准周期起始于红灯亮起;
2、红灯结束后直接切换为绿灯;
3、绿灯结束前启动黄灯;
4、黄灯持续后再次转为红灯。
因此,完整变化顺序为“红→绿→黄→红”闭环,不存在“红→黄→绿”或“绿→红→黄”等非标跳变,该时序已被《GB 14887-2016 道路交通信号灯》明确限定。
四、箭头灯与圆盘灯组合逻辑
现代路口常采用方向指示信号灯(箭头灯)与机动车信号灯(圆盘灯)混合配置,其点亮规则以通行权优先级为基础。
1、箭头灯亮绿表示对应方向获得独立通行权;
2、箭头灯灭灯表示该方向通行权由圆盘灯统一管控;
3、圆盘灯绿灯亮起时,若某方向箭头灯为红灯,则该方向禁止通行;
4、圆盘灯红灯亮起时,所有箭头灯同步禁行,无论其自身灯色状态如何。
特别注意:箭头灯灭灯不等于故障,而是系统主动释放控制权给圆盘灯的正常状态,驾驶员须以圆盘灯为准判断通行资格。
五、多相位灯组同步关系
复杂路口存在多个灯组面向不同车道或方向,其运行需保持时间轴上的协调性,避免冲突。
1、直行与左转灯组通常分时启用,不同时亮绿;
2、人行横道信号灯比同向机动车信号灯早启3秒;
3、左转箭头灯结束前会先行闪烁提示,而直行圆盘灯保持常亮不变;
4、当某方向箭头灯由绿转黄时,同向圆盘灯仍为红灯,确保无交叉通行。
由此可确认:同一灯杆下各灯组之间存在严格的时序嵌套关系,不可孤立解读单个灯色,必须结合所在相位及相邻灯组状态综合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