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加班工资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否则违法;须先核实基数、书面异议,再投诉或仲裁,并可主张25%补偿金及逾期利息。

如果您发现春节法定节假日加班所依据的工资基数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该计算方式违反《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及地方劳动法规。以下是针对此问题的具体处理路径:
一、核实工资基数是否合法
法律规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劳动者所在地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合同约定或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扣除加班费、非固定补贴等后)低于该标准,用人单位必须以最低工资为底线重新核算三倍工资。
1、登录当地人社局官网查询最新发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文件。
2、核对本人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正常出勤月工资”或近12个月平均实发工资(剔除加班费、一次性奖金、交通/餐补等非经常性收入)。
3、将上述工资数值与最低工资标准比对,若低于最低工资,则必须按最低工资作为基数重新计算三倍工资。
二、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异议
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更正工资基数并补发差额,该行为属于正当权利主张,不构成违约或争议前置障碍。
1、整理最低工资标准截图、劳动合同关键页、近三个月工资条及考勤记录。
2、撰写书面《关于春节加班工资基数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异议函》,列明事实、法律依据及补发要求。
3、通过EMS邮寄至单位注册地址并保留签收凭证,同步发送扫描件至单位HR邮箱并设置已读回执。
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劳动监察机构负有主动核查用人单位工资支付合规性的法定职责,对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计发加班费的行为可直接责令改正并加付赔偿金。
1、携带身份证、劳动合同、考勤表、工资条、异议函及邮寄凭证前往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现场投诉。
2、或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APP,在“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栏目提交材料,选择“工资基数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事项。
3、监察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并于60日内完成调查处理。
四、申请劳动仲裁
当劳动监察未予处理、处理结果未满足诉求或单位拒不执行责令整改决定时,劳动者可就工资差额及赔偿金提起仲裁。
1、准备仲裁申请书,明确请求事项为“裁决被申请人以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补发2026年春节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差额XXX元”。
2、附证据清单:最低工资标准公告、工资银行流水、考勤系统导出记录、异议函及送达证明。
3、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注册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仲裁不收费,立案后45日内作出裁决。
五、主张赔偿金与逾期利息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除应补足差额外,还需加付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拖欠超30日的,另计逾期利息。
1、在仲裁申请或监察投诉中同步提出赔偿金请求,计算公式为:差额×25%。
2、逾期利息按日利率0.05%自应发工资日次日起算,至实际支付日止。
3、若单位在监察责令后仍未支付,可要求监察部门加处应付金额50%-100%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