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等需按季预缴经营所得个税者,须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扣缴义务人端或特殊情形下的纸质方式完成A表申报,四类路径覆盖不同纳税人需求。

如果您是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或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需按季度预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则必须通过正确路径完成A表申报。以下是覆盖全部关键环节的操作指引:
一、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申报
该方式适用于绝大多数自然人纳税人,无需安装额外软件,全程线上完成,系统自动校验基础信息与逻辑关系。
1、打开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使用实名认证账号登录;
2、点击底部【办&查】选项卡,进入业务办理页面;
3、选择【经营所得申报】,进入申报类型选择界面;
4、点击【经营所得(A表)】,选择对应税款所属期起止月份,确认后点击“开始申报”;
5、在【基本信息】页准确填写【税款所属期止】和【经常居住地】;注意:经常居住地一经选定,本纳税年度内不可修改,且直接影响退税、补税办理地点;
6、进入【计税信息】页,核对系统带出的“委托代征收入”“代开发票收入”,手动填写“其他收入”;
7、在【成本费用】栏如实填报可税前扣除的成本支出,凭证须合法有效;无合法凭证的成本费用不得扣除;
8、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填写【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及【准予扣除的个人捐赠支出】;
9、勾选【是否均在综合所得中扣除】,系统据此判断专项附加扣除是否重复享受;
10、点击【下一步】进入【减免信息】页,按需添加减免税额或税收协定优惠;
11、在【税款计算】页核对全部数据,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
12、申报成功后,如需缴税,点击【立即缴税】完成税款缴纳。
二、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申报
该方式支持更复杂的填报场景,例如多笔成本明细拆分、跨地区经营信息补充、附列资料上传等,适合账务较规范的纳税人。
1、访问国家税务总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官网(https://etax.chinatax.gov.cn);
2、使用实名注册账号登录,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经营所得(A表)】;
3、选择申报所属期,点击【填写申报表】;
4、在【基础信息】模块录入纳税人识别号、姓名、联系电话、经营地址及经常居住地;经营地址须与市场监管登记信息一致;
5、在【收入总额】子表中分别录入三类收入,并上传对应收款凭证或合同扫描件(系统提示需上传时);
6、在【成本费用明细表】中逐项填写材料费、人工费、租金、折旧等,每项须注明凭证类型及编号;
7、在【减免税额明细表】中选择适用的减免政策代码,填写减免性质、减免期间及减免金额;
8、系统自动生成《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表)》,核对表内逻辑校验提示;
9、点击【申报】按钮,生成申报记录;
10、申报成功后,进入【税款缴纳】模块,选择银联在线、第三方支付或银行端查询缴款,完成税款入库。
三、通过扣缴义务人端(税务UKey或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申报
该方式专用于由税务机关委托代征单位或具备代征资质的机构统一汇总申报的情形,适用于被纳入委托代征管理的个体工商户群体。
1、插入税务UKey或启动已安装的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
2、登录后进入【综合申报】→【经营所得(A表)代报】模块;
3、点击【新增申报】,导入由主管税务机关下发的《代征清册》Excel模板;
4、系统自动匹配纳税人识别号、姓名、经营类型及核定信息;
5、核对每户的应税收入、核定所得率、适用税率,对异常数据标红提示并人工复核;
6、在【代征税款汇总】页确认本期代征总金额、已缴金额、待缴金额;
7、点击【生成申报表】,系统调用金税三期参数生成标准A表;
8、点击【申报】,系统将申报数据实时推送至主管税务机关;
9、申报成功后,打印《代征税款申报回执》并归档备查;
10、按协议约定时限,将代征税款汇缴至指定国库账户,并在客户端上传银行回单影像。
四、纸质申报(仅限特殊情形)
该方式仅适用于无网络条件、系统故障无法访问、或经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批准采用线下方式的极少数纳税人,须同步提供完整佐证材料。
1、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表)》空白表格;
2、按填表说明逐项填写纳税人基本信息、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弥补亏损、减免税额等栏目;
3、在【附列资料】处粘贴收入凭证复印件、成本发票清单、捐赠票据原件或复印件;
4、由纳税人本人在申报表落款处签字并按指印;他人代签须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5、将申报表及全部附件装入标准税务档案袋,封口处加盖纳税人公章或签字;
6、提交至办税服务厅综合窗口,领取加盖业务专用章的《受理回执》;
7、窗口人员现场初审后,将纸质资料移交税源管理部门进行实质性审核;
8、审核通过后,系统补录申报信息并生成电子申报记录;
9、纳税人凭《受理回执》到同窗口办理税款缴纳;
10、税款入库后,窗口出具《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