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须以职工2025年全年六类应发工资总额除以12确定月均工资,严格比对杭州2026年度上下限(上限40694元、下限2070–2490元),新入职等特殊人员按即时实发工资核定,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上传清册及工资、社保材料,系统自动校验并预警差异。

如果企业需为员工申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但对工资构成、核定周期及上下限适用规则不清晰,则可能导致申报错误、系统预警或后续补缴风险。以下是规范完成申报的操作路径:
一、确认工资构成与年度统计范围
缴存基数以职工上一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全部应发工资总额为依据,须完整覆盖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六类工资性收入。漏计任何一项均构成申报不实,将触发稽核补缴要求。
1、汇总该员工2025年1月至12月每月工资条中的以下六项: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2、将全年十二个月的六类工资逐项累加,得出2025年度工资总额;
3、将年度工资总额除以12,得出2025年度月平均工资数值;
4、年终奖、季度绩效奖等一次性发放奖金必须全额计入,不得按月分摊或剔除。
二、校准上下限并确定最终基数
计算所得月平均工资须强制比对杭州市2026年度执行的缴存基数上下限标准,超出或低于区间时必须修正,系统不接受浮动申报。
1、查阅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的2026年度基数标准(2026年7月起执行):上限为40694元(2025年度非私营单位月均工资3倍),下限按区域分为三档——市区2490元、桐庐/建德2260元、淳安2070元;
2、若计算出的月均工资低于所属区域下限,则以对应下限值作为最终缴存基数;
3、若高于上限,则以40694元为最终缴存基数;
4、机关事业单位员工须同步核对组织部门审批的工资表,二者口径必须完全一致。
三、区分特殊人员处理方式
新入职、调入或岗位变动员工不适用上年度月均工资规则,须按政策明确的即时基准单独核定,避免混用周期导致基数错配。
1、2025年新入职员工:以其2025年参加工作后第二个月实际发放工资为2025年度缴存基数;
2、2025年中途调入员工:以调入单位首次发放工资当月的实发金额为基数;
3、若调入当月未满勤,须按“当月实发工资÷实际计薪天数×21.75”还原为标准月工资,再参与核定;
4、所有特殊情形须在《个人清册》备注栏注明事由,并附工资凭证扫描件。
四、完成线上申报与材料提交
杭州单位统一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杭州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办理批量申报,系统自动校验逻辑关系与阈值匹配,人工无法绕过限制。
1、登录单位公积金数字证书账户,进入“年度基数调整”模块;
2、下载模板《2026年度个人清册》,按字段填入每位员工的最终缴存基数、单位比例、个人比例;
3、上传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的2025年度工资明细表PDF版;
4、同步上传社保缴纳证明(需显示2025年12个月连续缴费记录);
5、系统比对社保月缴费基数与公积金申报基数,差异超5%将实时弹窗预警并中止提交。
五、核查申报结果与异常处置
申报提交后系统生成唯一受理编号,单位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内部复核,重点验证高薪、低薪及异动人员数据链一致性。
1、在“申报进度查询”页面输入受理编号,查看每名员工状态是否为“已核定”;
2、发现某员工状态为“待补正”,立即点击详情,根据提示补充缺失材料或修改数值;
3、对系统标记“基数差异预警”的员工,导出比对明细表,核查其2025年12月社保缴费基数与公积金申报基数是否同源;
4、跨年少缴部分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完成差额补缴,逾期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